首页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二条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优抚医院针对在院残疾军人的残情特点,实施科学有效的医学治疗,探索常见后遗症、并发症的防治方法,促进生理机能恢复,提高残疾军人生活质量。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