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七章 回购与并购重组 第五十四条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十四条 第七章 回购与并购重组 第五十四条 上市公司可以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向公司特定股东回购普通股。上市公司回购普通股的价格应当公允、合理,不得损害股东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利益。 第七章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