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章 优先股股东权利的行使 第十六条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优先股股东权利的行使 第十六条 公司章程中规定优先股采用固定股息率的,可以在优先股存续期内采取相同的固定股息率,或明确每年的固定股息率,各年度的股息率可以不同;公司章程中规定优先股采用浮动股息率的,应当明确优先股存续期内票面股息率的计算方法。 第十五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