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章 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 第二节 公开发行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一条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 第二节 公开发行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一条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应当不存在违反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