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22年)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三十二条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三十二条 财务公司应当按照服务第一、兼顾效益的原则,建立指标科学完备、流程清晰规范的绩效考评机制。 财务公司应当建立稳健的薪酬管理制度,设置合理的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机制。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