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章 申报管理 第十条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条 第二章 申报管理 第十条 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