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年) 第四章 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 第三十八条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年) 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 第三十八条 接受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未正式对外披露前,应当对其内容保密。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