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年) 第四章 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 第三十六条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年) 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 第三十六条 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向有关各方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应当一致,不得提供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同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