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年) 第二章 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第十五条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第十五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下列情况作出说明: 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 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