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8年) 第十三条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8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