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2023年) 第三十三条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2023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