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2023年) 第十八条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2023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企业参加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鼓励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团体标准。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