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2012年) 第六章 征收管理 第二十八条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征收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施行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同时废止。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略,详情请登录税务总局网站) 第二十七条 目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