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2018年) 第四章 监管程序和方式 第二十一条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2018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监管程序和方式 第二十一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的现场核查,可以自行开展,也可以发挥工程咨询单位等机构的专业优势,以委托第三方机构的方式开展。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场核查的,应当建立核查机构名录,制订核查工作规范,加强对核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场核查的经费由委托方承担。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