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2018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备案机关对本机关已备案的项目,应当对以下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是否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是否属于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
是否按照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
是否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
是否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是否属于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
是否按照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
是否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