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条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