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七章 收益分配及费用 第五十八条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十八条 第七章 收益分配及费用 第五十八条 投资管理人年度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1.2%。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