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办法(2017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参加人员;

资金筹集与分配的比例和办法;

账户管理;

权益归属;

基金管理;

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