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六十二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企业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开展投资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投资主体通过其控制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企业对境外开展投资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