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章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 第四节 核准、备案的效力、变更和延期 第三十七条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章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 第四节 核准、备案的效力、变更和延期 第三十七条 对核准、备案机关实施的核准、备案行为,相关利害关系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