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11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11年) 第四十三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执行。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工会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中国共产党章程(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9)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