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2025年) 第二章 企业产权转让 第四节 受让方产生及合同签订 第二十四条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2025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章 企业产权转让 第四节 受让方产生及合同签订 第二十四条 正式披露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即成为竞买人,由产权交易机构依据公告的竞价方式组织竞价。正式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第四节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