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2025年) 第二章 企业产权转让 第三节 意向受让方确认 第二十三条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2025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企业产权转让 第三节 意向受让方确认 第二十三条 经确认的意向受让方,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未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四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