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2025年) 第二章 企业产权转让 第二节 信息披露 第十条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2025年) 第十条 第二章 企业产权转让 第二节 信息披露 第十条 转让方应当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信息披露公告所需相关材料。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对转让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与规范性审核。符合信息披露要求的,产权交易机构依据转让方提交的材料对外发布公告。不符合要求的,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告知转让方进行调整。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