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12年) 第十四条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企业名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三)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12年) (三) 第十四条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企业名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三)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应当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并可以使用其所从属企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