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12年) 第三十四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12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1991年9月1日起施行。1985年5月23日国务院批准,1985年6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工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三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