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991年) 第十一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991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