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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2010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企业至少应当关注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下列风险:

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可能导致企业发生安全事故。

产品质量低劣,侵害消费者利益,可能导致企业巨额赔偿、形象受损,甚至破产。

环境保护投入不足,资源耗费大,造成环境污染或资源枯竭,可能导致企业巨额赔偿、缺乏发展后劲,甚至停业。

促进就业和员工权益保护不够,可能导致员工积极性受挫,影响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