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2010年) 1.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第七章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2010年) 第七章 1.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第七章 记录审计工作 第三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的规定,编制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底稿,完整记录审计工作情况。 第三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下列内容: 附录: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参考格式 财政部 证监会 审计署 银监会 保监会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