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大中型企业。 小企业和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本规范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