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2014年) 第七条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2014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于每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后,对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一次不定向抽查。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