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2019年) 第十条

第十条 簿记管理人应设置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的唯一归口部门,完善业务操作规程,明确决策、风险、问责等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监控和管理企业债券发行过程中的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