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2019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招标发行确定结果后,承销团成员在分销期内开展分销工作。承销团成员应确保企业债券的分销对象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承销团成员应对与其签订代理投标协议的其他投资人办理分销、缴款工作,分销期结束后如未完成分销的,应对上述投资人的中标额度负有包销义务。相关协议对包销义务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