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年) 第六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年) 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应当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第六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 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应当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五)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