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编报规则(2012年) 第二章 一般性技术原则 第十一条 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编报规则(2012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一般性技术原则 第十一条 与合并财务报表一同提供的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披露的标记,应当使用通用分类标准定义的通用维度“维度——合并和个别财务报表”进行区分,若不以通用维度区分,默认为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披露。 表1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