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8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8号(2015年) 发布机关 财政部 效力 现行有效 一、 商业银行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商业银行”)应当如何判断是否控制其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发行的理财产品(以下称为“理财产品”)? 1. 提供该信用增级或支持的触发事件及其原因,以及预期未来发生类似事件的可能性和频率。 2. 商业银行提供该信用增级或支持的原因,以及做出这一决定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流程;预期未来出现类似触发事件时,是否仍将提供信用增级和支持(此评估应当基于商业银行对于此类… 3. 因提供信用增级或支持而从理财产品获取的对价,包括但不限于该对价是否公允,收取该对价是否存在不确定性以及不确定性的程度。 4. 因提供信用增级或支持而面临损失的风险程度。 如果商业银行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判断对所发行的理财产品不构成控制,但在该理财产品的存续期内,商业银行向该理财产品提供了合同义务以外的信用增级或支持,商业银行… 二、 商业银行应当如何对其发行的理财产品进行会计处理? (一) 会计核算 1. 分类 2. 计量 (1) 公允价值计量 (2) 减值 (二) 列报 三、 商业银行应当在2016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适用本解释要求。本解释生效前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与本解释不一致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可行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