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2021年) 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2021年) 二、 二、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该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 (一) 列示和披露。 企业根据相关法规制度,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 (二) 新旧衔接。 本解释发布前企业的财务报表未按照上述规定列报的,应当按照本解释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引用法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