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企业已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

该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

过去的惯例为企业确定推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