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年) 第三章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第十三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第十三条 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 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已经对资产特定风险的影响作了调整的,估计折现率不需要考虑这些特定风险。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