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年) 第三章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第七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年) 第七条 第三章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第七条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