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 第十章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 第十章 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二条 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第八十一条 目录 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