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 第六章 附注 第四十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 第四十条 第六章 附注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关于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信息: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出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期初和期末余额及其调节情况。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