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06年) 第三章 资产负债表 第二十一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06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资产负债表 第二十一条 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短期借款; 应付及预收款项; 应交税金; 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应付债券; 递延所得税负债。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