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06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
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下同)变现。
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
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下同)变现。
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