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 第三章 后续计量 第十七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后续计量 第十七条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