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06年) 第三章 后续计量 第十四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06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后续计量 第十四条 按照本准则规定的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其他按照本准则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