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 第五章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 第五章 第五章 信用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选择权 第三十四条 企业使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信用衍生工具管理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信用风险敞口时,可以在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初始确认时、后续计量中或尚… 第三十五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对按照本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金融工具(或其一定比例)终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