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 第七章 衔接规定 第六十四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 第六十四条 第七章 衔接规定 第六十四条 承租人采用本准则第六十三条规定的简化处理方法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所采用的简化处理方法以及在合理可能的范围内对采用每项简化处理方法的估计影响所作的定性分析。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