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 第七章 衔接规定 第六十二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 第六十二条 第七章 衔接规定 第六十二条 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中,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且根据本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承租人无需对该经营租赁按照衔接规定进行调整,应当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本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