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 第七章 衔接规定 第六十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 第六十条 第七章 衔接规定 第六十条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企业在首次执行日可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选择不重新评估的,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这一事实,并一致应用于前述所有合同。 第七章 目录 第六十一条